理海法师
清凉古寺介绍
一、恢复清凉寺的缘起
南京清凉寺,始建于南朝,是中国佛教禅宗五家之一------法眼宗的发源地。法眼宗为南唐高僧文益禅师所创,其禅学思想在中国佛教史上具有崇高的地位和价值,影响远及日本、韩国及东南亚,历史意义十分深远。
清凉山即因寺而得名。作为南唐首刹,鼎盛时期的.. < 详情 >
尊崇国法 严净教规
——2015年6月23日在市民宗局关于国法与教规座谈会上代表佛教界的发言
发布单位:理海 发布时间:2015/7/1 9:52:48 浏览量: ( 4954 )
尊敬的各位领导、教内外的朋友们: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时期,宗教界的发展与进步也面临着诸多的新情况、新要求。要继承爱国守法、团结进步、弘法利生的优良传统,就应正确处理好国法与教规之间的关系,把法治精神融入到信仰实践和日常的宗教生活中。对此,我有如下几点思考供养各位善知识:
一、加强自身建设,奉行清净教规
对于各宗教团体来说,爱国爱教最切合实际的表现就是要遵守国法,奉持教规,应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来制定和完善自身的规章制度,推动自我管理的规范化,引领信教群众在法治的轨道上依法弘教。
就佛教而言,“上报四重恩,下济三途苦”本来就是正信佛弟子的愿行,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底蕴也为新时代法治和律治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了非常珍贵的借鉴和启示。
比如百丈清规。在中国佛教的历史上,百丈清规不仅是历代寺院维护僧团纲纪的基本法规,也是中国佛教僧团根据佛陀制定戒律的精神,融合中国风土民情所自制出来的第一部佛教法典,虽历经若干权宜性的增减,元代还曾奉敕重修,称为敕修百丈清规,但至今仍被广为尊崇和执行,俨然是中国佛教、特别是禅宗的一面旗帜和道场僧团存在与发展的重要依据与保障。
无论时代如何发展,可以确定的是,身安则道隆,清规与戒律都体现了佛教自身的传统,没有清规戒律就不会有净化心灵的约束,也就不可能成就解脱的精神和出离世俗的修道生活。
所以,我们佛教界的当务之急应该是“以戒为师”的道风建设,最迫切的调整应该是戒律整肃,必须充分发挥教规制度对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行为约束作用,督促正信正行,让人们从物质的追逐趋向精神的回归,如此,才能更好地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也才能实现国基国法的巩固与尊崇。
二、保障合法权益,维护正信佛教
宗教的发展固然有自身的因缘,维护其在社会生活中的良性环境也需要法律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近年来,佛教界面临一些社会乱象,如假僧假道行骗泛滥猖獗、地方政府强售门票借教敛财、违规侵占宗教活动场所用地等,给佛教的正常发展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亟需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制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依法保护宗教团体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完善法制建设,为惩治不法分子提供更多法律依据,加强执法力度。
此外,当今时代,互联网与移动终端等新媒体日新月异,为佛教文化的传播提供了丰富各异的平台与空间。但新媒体中不良资讯的负面影响和污染也是不容忽视的,这就要求佛教界在注重弘法方式、提高弘法层次的同时,积极争取社会法制力量的援助,共同维护现代人的个人信仰和精神空间的清净。
三、光大智慧传承,以德助力圆梦
孙中山先生曾说“佛法可以补法律之不足”,又说“法律防患于已然,佛法防患于未然”。佛教的核心在于慈悲利他精神和智慧解脱法门,佛教文化中慈悲喜舍、克己自律、奉献利他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内容,对社会大众有着巨大的感召力量。在这个信仰回归的时代,政府已经逐步加大对宗教影响的关注,佛教介入社会养老、临终关怀以及慈善救助,介入对犯罪分子的改造等都已在积累经验。如何以佛法的利他智慧,在法治与德治的互动协调中发挥更多的德育教化作用,已然成为佛教界与时俱进的重要课题。
广大佛弟子有责任立足人间佛教,配合政府在推进依法治国的同时,积极推动宗教伦理道德与中华传统美德相结合,与时代精神和社会发展要求相结合,以全新的视角和形式展示佛教文化的独特魅力,以佛教丰厚的文化资源,助力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完善。
总之,我认为国法的尊崇与教规的严净是相辅相成的,宗教界唯有加强自我净化,才能更好地利国利众;国家也必须促进、维护宗教关系的和谐,才能更好地凝聚中国力量,助圆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时期,宗教界的发展与进步也面临着诸多的新情况、新要求。要继承爱国守法、团结进步、弘法利生的优良传统,就应正确处理好国法与教规之间的关系,把法治精神融入到信仰实践和日常的宗教生活中。对此,我有如下几点思考供养各位善知识:
一、加强自身建设,奉行清净教规
对于各宗教团体来说,爱国爱教最切合实际的表现就是要遵守国法,奉持教规,应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来制定和完善自身的规章制度,推动自我管理的规范化,引领信教群众在法治的轨道上依法弘教。
就佛教而言,“上报四重恩,下济三途苦”本来就是正信佛弟子的愿行,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底蕴也为新时代法治和律治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了非常珍贵的借鉴和启示。
比如百丈清规。在中国佛教的历史上,百丈清规不仅是历代寺院维护僧团纲纪的基本法规,也是中国佛教僧团根据佛陀制定戒律的精神,融合中国风土民情所自制出来的第一部佛教法典,虽历经若干权宜性的增减,元代还曾奉敕重修,称为敕修百丈清规,但至今仍被广为尊崇和执行,俨然是中国佛教、特别是禅宗的一面旗帜和道场僧团存在与发展的重要依据与保障。
无论时代如何发展,可以确定的是,身安则道隆,清规与戒律都体现了佛教自身的传统,没有清规戒律就不会有净化心灵的约束,也就不可能成就解脱的精神和出离世俗的修道生活。
所以,我们佛教界的当务之急应该是“以戒为师”的道风建设,最迫切的调整应该是戒律整肃,必须充分发挥教规制度对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行为约束作用,督促正信正行,让人们从物质的追逐趋向精神的回归,如此,才能更好地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也才能实现国基国法的巩固与尊崇。
二、保障合法权益,维护正信佛教
宗教的发展固然有自身的因缘,维护其在社会生活中的良性环境也需要法律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近年来,佛教界面临一些社会乱象,如假僧假道行骗泛滥猖獗、地方政府强售门票借教敛财、违规侵占宗教活动场所用地等,给佛教的正常发展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亟需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制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依法保护宗教团体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完善法制建设,为惩治不法分子提供更多法律依据,加强执法力度。
此外,当今时代,互联网与移动终端等新媒体日新月异,为佛教文化的传播提供了丰富各异的平台与空间。但新媒体中不良资讯的负面影响和污染也是不容忽视的,这就要求佛教界在注重弘法方式、提高弘法层次的同时,积极争取社会法制力量的援助,共同维护现代人的个人信仰和精神空间的清净。
三、光大智慧传承,以德助力圆梦
孙中山先生曾说“佛法可以补法律之不足”,又说“法律防患于已然,佛法防患于未然”。佛教的核心在于慈悲利他精神和智慧解脱法门,佛教文化中慈悲喜舍、克己自律、奉献利他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内容,对社会大众有着巨大的感召力量。在这个信仰回归的时代,政府已经逐步加大对宗教影响的关注,佛教介入社会养老、临终关怀以及慈善救助,介入对犯罪分子的改造等都已在积累经验。如何以佛法的利他智慧,在法治与德治的互动协调中发挥更多的德育教化作用,已然成为佛教界与时俱进的重要课题。
广大佛弟子有责任立足人间佛教,配合政府在推进依法治国的同时,积极推动宗教伦理道德与中华传统美德相结合,与时代精神和社会发展要求相结合,以全新的视角和形式展示佛教文化的独特魅力,以佛教丰厚的文化资源,助力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完善。
总之,我认为国法的尊崇与教规的严净是相辅相成的,宗教界唯有加强自我净化,才能更好地利国利众;国家也必须促进、维护宗教关系的和谐,才能更好地凝聚中国力量,助圆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