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佛法非不宜于国家之兴盛
近来,爱国之青年信仰佛法者少,彼等谓:佛法传自印度,而印度因此衰亡,遂疑佛法与爱国之行动相妨碍。此说不然。
佛法实能辅助国家,令其兴盛,未尝与爱国之行动相妨碍。印度古代有最信仰佛法之国王,如阿育王、戒日王等,以信佛故,而统一、兴盛其国家。其后婆罗门等旧教复兴,佛法渐无势力,而印度国家乃随之衰亡──其明证也。
七、佛法非能灭种
常人见僧尼不婚不嫁,遂疑人人皆信佛法,必致灭种。此说不然。
信佛法而出家者,乃为僧尼,此实极少之数。此外大多数之在家信佛法者,仍可婚嫁如常。佛法中之僧尼与他教之牧师等相似,非是信徒皆应为牧师也。
八、佛法非废弃慈善事业
常人见僧尼唯知弘扬佛法,而于建立大规模之学校、医院、善堂等利益社会之事未能努力,遂疑学佛法者废弃慈善事业,此说不然。
依佛经所载,布施有二种:一曰财施,二曰法施。出家之佛徒以法施为主,故应多致力于弘扬佛法,而以余力提倡他种慈善事业。若在家之佛徒,则财施与法施并重,故在家居士多努力做种种慈善事业。近年以来,各地所发起建立之佛教学校、慈儿院、医院、善堂、修桥、造凉亭,乃至施米、施衣、施钱、施棺等事,皆时有所闻,但不如他教仗外国慈善家之财力,所经营者规模阔大耳。
九、佛法非是分利
近今经济学者,谓“从能生利,则人类生活发达,乃可共享幸福”。因专注重于生利,遂疑信仰佛法者,唯是分利而不生利,殊有害于人类。此说亦不免误会。
若在家人信仰佛法者,不碍于职业,士、农、工、商皆可为之。此理易明,可毋庸疑。若出家之僧尼,常人观之,似为极端分利而不生利之寄生虫,但僧尼亦何尝无事业?!僧尼之事业,即是弘法利生。倘能教化世人,增上道德,其间接、直接有真实大利益于人群者正无量矣!
十、佛法非说空以灭人世
常人因佛经中说“五蕴皆空”、“无常苦空”等,因疑佛法只一味说空,若信佛法者多,将来人世必因之而消灭。此说不然。
大乘佛法皆说“空”及“不空”两方面,虽有专说“空”时,其实亦含有“不空”之义。故须兼说“空”与“不空”两方面,其义乃为完足。
何谓“空”及“不空”?“空”者是无我;“不空”者是救世之事业。虽知无我,而能努力做救世之事业,故“空”而“不空”;虽努力做救世之事业,而决不执著有我,故“不空”而“空”。如是真实了解,乃能以无我之伟大精神,而做种种之事业无有障碍也。又若能解此义,即知常人执著我相而做种种救世事业者,其能力薄,范围小,时间促,不彻底;若欲能力强,范围大,时间久,最彻底者,必须于佛法之空义十分了解。如是所做救世事业乃能圆满成就也。
故知所谓“空”者,即是异于常人所执著之我见,打破消灭,一扫而空,然后以无我之精神,努力切实做种种之事业。亦犹世间法行事,先将不良之习惯等一一推翻,然后良好之建设乃得实现。信能如此,若云牺牲,必定真能牺牲;若云救世,必定真能救世。由是坚坚实实、勇猛精进而做去,乃可谓伟大,乃可谓彻底。
所以真正之佛法,先须向“空”上立脚,而再向“不空”上做去,岂是一味说“空”而消灭人世耶?!
以上所说之十疑及释义,多是采取近人之说,而叙述其大意。诸君闻此,应可消除种种之误会。若佛法中之真义,至为繁广,今未能详说。惟冀诸君,从此以后,发心研究佛法,请购佛书,随时阅览,久之自可洞明其义。是为余所厚望焉!
摘自:弘一法师 《致认为佛教是迷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