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为仁兽,灵秀所钟。
不践生草,不履生虫。
緊吾人类,应知其义。
举足下足,常须留意。
既勿故杀,亦勿误伤。
长我慈心,存我天良。
儿时读毛诗麟趾章注云“麟为仁兽,不践生草,不履生虫。”余讽其文,深为感叹,四十年来,未尝忘怀。今撰护生诗歌,引述其义。后之览者,幸共知所警惕焉。